103 最高法院檢察署之見習 最高法院檢察署

主辦單位
最高法院檢察署
名稱
最高法院檢察署之見習
主題
實務司法課給我的震撼-最高法院檢察署之見習
時間
103
時數
50
心得分享
【見習動機】
  我是淡江公共行政學系的學生,我喜歡私部門的多彩彈性,但更嚮往公部門與非營利組織所追求終極理想:那種為更好而作,並不是為了營利而活的精神。然而,每次看著補習班總是打著公職鐵飯碗的旗幟做廣告時,我覺得當公務人員的意義,在那一刻早已被抹煞掉了!這是一個社會上多麼重要的角色,應該是讓有抱負有理想的人來勝任,若一國的公務人員都抱持著鐵飯碗的心態來為大眾服務,那種只求安逸的風格就會完全體現組織中,很難出現負責任的心態、創新的思維、有發展性的政策等來引領民眾!所以我想要親身體驗,我相信再濁汙的混水裡也會藏有一股清流,我想要找到這樣子的榜樣砥礪自己!因此在這個暑假,我選擇到了最高法院檢察署當見習生。

【見習內容】
我所見習的科室是資料,見習期間瞭解到了法院審級的功能與職責,也曾到檔案庫學習卷宗歸檔及調取,觀看非字、他字的案件實例,以及刑案發生後,檢方對當事人的偵查、起訴、執行等相關途徑及流程。
此外,圖書室內有許多司法專刊,探討著各種司法改革的議題,不懂的地方,就會和科長一同討論。這段期間我閱讀了一些有關死刑存廢、冤獄案件、通姦除罪化、法院觀審制等議題,對於許多原有的概念及事件也有了新的詮釋。

【見習所穫】
  在學校讀到的法學知識通常都只是一種大概念,而在此次的見習過程中,我在圖書室的法學期刊及檔案庫的刑事卷宗中看到不少實際的案例。其實那種感覺很奇特,以前只知道那些原理原則怎麼來,有時更是死記硬背,但當案例出現,你一個個套用其上時,這些概念卻變得非常好理解,成為一個活的知識,而不是死的文字! 書上的法條,有些其實是用很多人的無辜鮮血去換來的遲來正義!原來法條並不是這麼死板板,每一次的修訂,也都代表著司法的進步。在這些法條背後故事的衝擊之下,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好好的重新檢視對司法法律的定義!法律是人造,並且與時並進,並不是我們認為的這麼死板而且毫無感情。
見習過程中,我認為最精華的部分即為與科長的互動與對話。我們有時候會談論司法案例、時事,有時候會談論到生涯、夢想。在各種談話之中,我也漸漸地抓到如何用一個比較好的角度及方式,去解決分析問題。甚至有時候自己想很久的東西還是想不透,在與科長的一席話之後,就能輕鬆地突破自己的盲點,那種感覺真的很棒!這也是我當初見習的目標之一,我希望自己能以正確有邏輯的思考分析,去解決面對到的各種問題。
以往只能從課本上的內容,得到一個很粗略抽象的概念,但透過這次的見習過程,我才深入地了解到司法運作流程及各個相關單位所執掌的業務。課堂上的理論與學說我們可以談得沸沸揚揚,甚至訴諸遠大理想,但進入實務界後,才發現要將兩者調和平衡是一件不容易的難事!

結語
我一直認為在公部門之中,應該要有著像非營利組織的那種無私精神。但在今年見習之前,我心裡還是認為在台灣,「公務人員」這個重要的角色應該多少還是充斥著避重就輕、只求安逸的各色人士,直到深入公部門見習之後,才發現其實有許多人,也正為著社會付出心力,恪遵職守。然而這些人的努力,卻常常被少數幾個公務員及媒體的報導抹煞而過,造成大家對公務人員觀感不佳以及誤解。
我一直覺得,媒體的力量當然可以讓社會更好同樣的,如果只是為求版面而煽動只會讓大家連「希望」都感覺不到!我希望社會大眾別再為少數人的作為而對整個群體失望……還在努力的人其實真的還很多!能在汙泥中而不染已經不容易,如果他們還願意堅持下去這些努力還是值得我們繼續寄盼希望!我只是想表達:媒體的初衷應該是為了讓整個組織更好,別捕風捉影、加油添醋,有多少事實就說多少真相,而不是去塑造一個政府與人民對立的一個形象!因為塑造出來的那種形象,只會吸引更多那樣好逸惡勞的人進入,而趕跑真正有理想有抱負的人!那台灣就真的毫無希望可言了不是嗎?
在最高檢署的見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工作的價值和使命,只有自己才能去定位。」我不敢很肯定的說在最高檢察署看到的每一位公務人員都是盡心盡力的在為民眾及司法正義努力,但我的確看到了許多人他們在崗位上的專業與盡責!他們讓我明白了真的還有很多人正在努力著,努力地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