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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學 報告/作業 分享經驗 【12怒漢】觀後心得

【12怒漢】觀後心得
名稱 【12怒漢】觀後心得
描述 請勿任意轉載!
日期 2016.05.19
課程名稱 憲法與人權
指導教師 謝相慶

一、片首法官對陪審員做何種交代?
審判是個沉重的責任,只要你覺得這個案子有何理的懷疑,那你就可以判被告無罪;若否,則要基於最高良知,判被告有罪,有罪的話一定嚴刑峻罰。不管你們最後做的是什麼決定你們最後做的是什麼決定,都必須一致通過才行。

二、本案陪審團之表決何以能從開始11:1表決有罪,到0:12表決無罪?
第一次投票的時候,大家的意見很一面倒,只有主角一個人堅持那孩子有可能並沒有犯罪,也許只是刀掉了,而他父親又剛好被擁有類似刀的人所謀殺,然而其他人並不認為如此,「這年紀的孩子要吃點苦頭,才會不敢惹事生非」「平民窟本來就是一個犯罪的溫床」「這孩子本來以前就有很多前科」,況且加上大家都都自有事,完全不想討論一個看起來就是犯罪的孩子到底有沒有罪。
主角透過分析證人的說詞,慢慢的讓大家確定認為,判這個孩子有罪是有疑慮的,因為兩位證人的說詞有出入,在主角不斷分析的過程中票數變動了七次,最終終於讓所有人都投下了無罪的決定。

三、本案陪審員爭論的焦點有哪些?
證人的證詞。從「跛腳老爺爺說在門口看到男孩跑下去,並且只花15秒鐘,實際卻大概也要41秒左右,代表證詞有所出入?」「老人在電車經過的時候,聽到男孩說我要殺你,不但字句聽得清楚,連聲音都有辦法判斷是男孩的聲音,有可能嗎?」「殺人後三小時在家裡被警察抓到,然而兇手有可能會在短短三小時內回到殺人現場嗎?」「孩子不記得剛看過的電影名稱跟主角名字,就代表沒有合理的不在場證明,但是若是因為精神上的打擊過大而回想不起來呢?」,到最後「目擊殺人過程的女人,有可能在沒戴眼鏡的狀況下清楚的透過電車看到對面屋子殺人的真的是男孩嗎?」

四、全片主角亨利.方達最堅持什麼?
堅持這次的討論是攸關一個人的性命,不該隨隨便便地做決定,即使大家認為他一直在追究那些很小的地方也是如此。主角同時也認為,這些證詞裡面有許多的不合理處,讓他無法認同在不討論的情況下就判定這位孩子有罪。

五、本片中陪審員多次引述證人的說詞,你相信那些證詞嗎?理由
一開始很理所當然的會相信,感覺就是真的目擊到了男孩殺了父親,或是親耳聽到他們爭吵後父親倒下的過程,但是在聽了主角的分析之後,我覺得這兩位證人的說詞既然有這麼多出入的地方,那麼這兩位證人的證詞本身就不具有準確性跟誠實性,又如何要我相信呢?
六、看完本片後,你認為被告真的有殺父嗎?理由
我認為並沒有,即使有長期被家暴的犯罪動機好了,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人是男孩殺的,所有證人的證詞都因有出入而無效化的情況下,光既有的事實,刀子上並無男孩的指紋跟男孩後來又回到兇殺現場,我認為男孩是無辜的,兇手另有他人。

七、美國陪審團制度是否適合我國?理由
雖然陪審制可以增加判案的效率,避免審判過程長期化,但是也有不少的缺點,比較實際的就是陪審審理的經濟成本跟陪審員帶有偏見過度情緒化,我覺得東方人比較容易情緒用事,加上其實那些金錢對我國國庫也可能會是一大負擔,因此我覺得不適合。

八、對台灣司法改革的意見
以下是節錄蔡總統的司法改革政策談話內容。在「退場機制」部份,司法判決為人詬病的原因,也包括司法人員的品德操守不佳、未堅守公正性、公平性與獨立性、裁判品質及效率低落、審判及起訴標準因人而異,以及濫行簽結、起訴及上訴等等。這些枉法裁判及濫用權力的真相及責任,不但必須釐清;未來更要持續檢討《法官法》中,有關不適任司法官的淘汰退場機制,以確實達到監督防腐及淘汰目標。
基本上我認為她所說的狀況並不存在,法官有三個層次:候補法官、試署法官、實任法官(憲法保障),通常到了實任法官的時候,是不會出現審判維持性低或是其他蔡英文所說的狀況,而即使有此種狀況,若是要讓他們解職就會牴觸憲法的法官終生職,而修改憲法即可能則會影像法官判決的獨立性與公平公正性,因此基本上我覺得這次喊出來的司法改革只是個口號,並沒有太多實質上的意義。

九、其他:我還有話要說
看完這部影片,我覺得有時候不能被表面的事物給蒙蔽雙眼,就像影片中,看似無缺口的證詞中,卻是破綻百出,若是只相信眼前所看到或是表面聽到的事物,很有可能被誘導而做出錯誤的決定。影片中的陪審團的決定,將會對那男孩帶來極大的影響,但是陪審團中的許多人卻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急著處理好案子離開那裡,覺得主角很值得讚賞,對的事情就堅持下去,面對11:1的壓迫,卻還是臨危不亂的述說自己的觀點,這點很值得我們去學習。這影片很適合任何一個國民來看,更該讓未來立志當法官的學生也看一看,將來審派對於內容要細察,對於被告要用同理心去審視,對於證人不能一面倒的相信,相信司法會變得更值得人民去相信。

更新日期:2016/5/19 下午 09:51:08